古代人犯了罪是怎么处理的-古代诬告罪-槐荫集成灶韩雪 亿田 性价比

2024-06-06 14:21:56      点击:
古代人犯了罪是怎么处理的?古代诬告罪

  最近,知名演员王宝强遭遇变故,关于此事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。人们有猎奇心理,但凡事过者犹不及,太过关注,表现关心的举动,对当事人来讲,有时候反倒是一种伤害。

  人们进入文明时期以来,通奸一直是十分敏感的词,就算在当今没有列入到法律之中,仍为人们所不齿。通奸不仅违背道德,还会对当事人产生极大的影响。民国之前,无论哪个朝代,都在律法中有着明文规定,通奸是犯罪行为的一种,且“配备”着各式各样的刑罚。

  通奸一事,在现代受到的惩罚,并不严重,像王宝强这种搞得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毕竟不多。“奸夫淫妇”在绝大多数时候,不过是舆论的谴责罢了。现代的律法已经文明了很多,很多国家对通奸的处罚并不严重,而我国的法律对是否将通奸列入其中仍是模棱两可。但在中国古代,可完全不是这样,我们现在就来看看,古代的律法是怎样对通奸进行惩罚的。

  商周时代,通奸受官刑,也就是阉割。据《尚书·吕刑·宫辟疑赦》中记载,“官,淫刑也。男子割势;女子幽闭。”宋代《太平御览》中《刑法部》也提到“宫者,女子淫乱,执置宫中,不得出;割者,丈夫淫,割其势也。”割势,就是阉割;所谓幽闭,当然不是关起来的意思,而是用水槌击人胸腹,直到打到子宫脱落,废其人道,是相当残忍的刑法,而且实施起来,多有妇人被击打至死。

  人所恐惧的,最大莫过于一死。到了秦代,通奸一事可能被处以极刑,而且刑法中明确了丈夫杀死通奸的妻子与其情夫是无罪的,甚至有些鼓励动私刑的意味在里面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中记载“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,男秉义程……”说的就是这个。

  汉代时,人们对通奸的惩罚与商周时期大同小异。但汉代对人们在“未出服”时期犯了通奸罪补充了一点,这些人不处宫刑,直接处以极刑。

  比起汉朝,唐代对这方面的罪犯惩罚要温柔了很多。《唐律》记载,“诸奸者徒一年半,有夫者徒两年”,即犯有通奸罪的人,有家室的有其徒刑两年,没有家室者处一年半。宋朝基本沿袭了唐代的处理办法。不过在这个时代,妇女的地位越发的低下,犯通奸罪被处罚时带着明显的歧视。宋《庆元条法事项》中记载,除了丈夫与岳母通奸之外(即只要通奸的对象不是女方的母亲),妻子不得请求离婚。女子通奸则完全不同,离婚与否,丈夫说了算。

  元朝时规定丈夫在捉奸时当场杀死奸夫淫妇无罪,若只是杀了女子而让奸夫逃走,丈夫会受到“杖一百七”的处罚。另外,元朝改变了囚禁的处罚,改为打板子,也就是“杖刑”。打板子时,女子须赤身裸体。

  明代时改元朝的八十七杖为打九十杖,清朝与明朝的处罚基本相当。只是女子受刑时可着内裤,这相较于元朝、明朝文明了一些。还有一种,就是“刁奸”罪,要再多受十杖,所谓刁奸,就是指男子花言巧语勾引妇女成行者。这个时代,女子已完全沦为男子的私有财产,丈夫发现妻子通奸,是可以将她卖掉的,不过在这里,明法又有一条奇葩的规定,那就是不能把她卖给奸夫。

  民国元年颁布的《暂行新刑律》中对通奸者的处罚是“和奸有夫之妇者,处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其相奸者,亦同。”这里的和奸,就是指通奸,直到民国时,通奸无论男子还是女子,处罚才处于平等的地位。

  通奸一事,还有一个地方值得我们特别注意,即近亲属之间的乱伦行为。我国古代社会,崇尚三纲五常,极重人伦,性之一字,在亲属团体内非常严格,而尤以在父系家庭团体内为激烈。近亲之间的通奸,历代律法均定其为“奸非罪”,处罚非常严厉,往往极刑,如秦法中有一条,“同母异父相与奸,可论?弃市”,这里的“可”,是“何”的意思,而“弃市”,即为斩首。汉代人们虽然风气开放了一些,但对这种行为仍是深恶痛绝的,称它为“禽兽行”,就算是唐朝处罚不甚严重,也对做出乱伦行为者处三年的徒刑。明清时对这种行为的处理则严厉了很多,亲属之间通奸,先打一百棍,再关三年,而那些被视为“灭绝伦纪”的行为则直接处以极刑,没得商量。

  古人在通奸一条上,没有半丝情面可讲,但明显要偏向于男尊女卑。这往往体现在男女通奸后各自所受到的处罚之上,女子若被发现通奸,基本上已成案板鱼肉,任人宰割,通奸即受灭顶之灾。(原文来自煮酒君谈史的
古代人过冬天?古代人冬天怎么过

  古人是怎么过冬的,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,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,给大家一个参考。

  学过历史都知道,棉花是宋朝末年才传入中国的,但一直也没有得到推广。到了明朝的时候,开国皇帝朱元璋作为穷苦人家出身,他得知冬天的寒冷,也正是从他开始,强制推广棉花的使用,让老百姓的冬天不再严寒,这是一个很有必要的转折点,因为老百姓终于可以过个温暖的冬天了。

  在没有棉花的时候,富贵人家自然有他们的取暖方式,他们可以锦帽貂裘,而穷人用来抵抗寒冷的主要就是丝麻了,稍微有点条件的家庭会穿羊皮、狗皮之类的皮子,但还是没有棉花的防寒功能好。因此,对于穷人家而言,“过冬”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,有很多病人抗不过冬天,这在古代时有发生。

  麻衣穿得再多也没啥用,坐在火炉边就成了另一个好办法,从旧石器时期猿人学会如何使用火开始,我们就知道火可以用来保暖照明,所以烤火就成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取暖方式,每个人都知道,只要坐在火炉边,身子就会暖和起来。就算到现在,这在方式还是很流行。

  往前推,你会发现其实早在秦朝,就有人发明了类似于壁炉、火炕等用来取暖的物件。但是,这些方式只有真正的富人才能用得起,在皇宫中就建有“火道”,也就是跟现在的暖气很像,有钱点的人就可以用火炕,那些实在太穷的老百姓,也只能在寒冬中努力忍着,再冷一些只能躲被窝了。

  杜甫作为一个诗人,虽然落魄,但当时还是有人接济他的,但就算在他面临寒冷的时候,还发出了:呜呼!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,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!

  从中可以看出无论哪个朝代,富人都可以有“绿蚁新醅酒,红泥小火炉,晚来天欲雪,能饮一杯无?”的潇洒闲适,普通穷人却只能忍着,凭自身的忍受能力来扛过冬天。

  那时候的头部保暖,花样也很多。明代以前多在头上戴帕头保暖,元代,女子常戴着抹额,等到明清时期,抹额又成了勒子,这种单品对于女子看来,可谓是炙手可热,普通贫民和士庶阶层相比,会有材质上的不同。元朝,忽必烈有不少皮暖帽,银鼠暖帽。

  明朝的时候,棉织品才在全国范围内流行起来,同时流行起来的还有动物的皮毛,灰鼠皮、狐狸皮拿来做大氅、披风、帽子,厚实又保暖。现在女生喜欢穿的貂,也就是这样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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